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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2、答辩秘书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学术活动、科学研究、论文发表情况等。

3、研究生以PPT演示的形式报告学位论文(硕士≥30分钟,博士≥45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导师不得代替研究生回答问题。

5、答辩人导师作补充说明并介绍答辩人基本情况。

6、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除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人员暂时离开),内容主要包括:

   (1)主席宣读论文评阅人的综合评语;

   (2)结合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议答辩人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

   (3) 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不记名投票表决,并形成决议:同意票数≥2/3 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7、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及决议;

8、研究生答谢;

9、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合影留念。


注:学位论文答辩横幅请联系助管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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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所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和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