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缴纳方式

交款方式 内 容 备 注
公对公银行汇款 户名: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
帐号:0200003309088131919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请务必注明“姓名+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培训期间时领取发票。
支票方式 仅限北京学员,现场报到时缴纳 户名: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
现金方式 现场报到时缴纳 --
刷卡方式 仅限工商银行信用卡 需预先存入相应金额的现金

关于发票信息的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的规定,为响应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电子发票工作,本着方便保存使用发票的原则,自2017年8月1日起,培训费、会议费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用途。请知悉!

电子发票注意事项:

1、 电子发票只支持增值税普通发票,暂不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电子发票开具后不退不换。

(1)培训费发票由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开具,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汇款时注明“专票”并立即与主办方联系(010-59872300)。

(2)培训费请公对公转账,个人转账无法开具单位发票。

(3)发票抬头请与贵单位财务人员反复核实,发票一经开出,不能退换。

(4)根据税务局有关规定,发票丢失不能重开发票,并且也不能复印发票,请您知悉。

(5)请下载发票信息确认书,按照求填写后报到时交会务组,需要提前开票的请签字后发会务组邮箱wangyy@mail.las.ac.cn。

附件下载:发票信息确认书.docx